毕节试验区系列报道之二十二

2017-04-01 11:06: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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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工程”推进法治毕节创建

贵州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谌贻琴调研法治毕节

法治毕节创建工作自2015年11月启动一年多来,毕节市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委政法委等41家省直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实施“六大工程”为抓手,从影响民生福祉及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入手,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矛盾化解、民生保障、普法宣教等方面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大胆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路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333项创建指标完成了256项,全市干部群众学法尊法用法意识明显增强,公平正义法治环境雏形初现。

科技法庭——庭审同步录音录像

法治政府建设工程――推动依法行政步入法治化轨道

按照“一表两单”要求,抓住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依法规范各级政府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提升各级干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推动政府依法规范履职,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市县乡三级政府聘请或明确法律顾问全覆盖,市直62家单位聘请或明确了法律顾问,覆盖率达94%,确保政府在法治轨道内行使职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强化行政应诉机制建设,在全省率先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应诉办法》,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督促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市法院审理的479件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59件,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下降9个百分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上升16个百分点,为全省最高。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改革试点工作,行政复议委员会逐步推行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三统一”相对集中运行模式,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出台《毕节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依法规范决策程序,2016年市政府32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部经过合法性审查。在全市开展“法治乡镇长”创建,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市权责法定化、公开化和透明化不断推进。

法治清池文艺宣传队下乡宣传-阳波村

司法公正天平工程――促进执法司法公信力提高

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加快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实执法办案终身责任制和责任查究制,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推动公正司法从“神秘费事”到“阳光高效”转变。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296名法官和228名检察官通过遴选成为员额制法官、检察官。坚持多办案、办好案导向,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3万件,同比上升20.85%。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渎职侵权职务案件132件14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900多万元。推进“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制度改革,落实“人民陪审员当事人协商选择为主、法院随机抽选为辅”的陪审员选择模式,大幅提升陪审率,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比例为84.19%,远远高于60%以上的要求。

立法工作新闻发布:《毕节市地方立法条例》新闻发布会

全民守法宣教工程――推动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以“七五”普法为契机,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经常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的做法得到敏尔书记的批示肯定。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法律素质考察等制度,把法治课列为各级党校必修课,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让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从“软任务”变为“硬指标”。邀请法学专家来毕节开展“法治创建”专题讲座,全年培训各级干部5000余人次。补齐农村普法教育短板,探索推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和“七个起来”普法宣传教育新载体,对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各类基础性法律法规知识,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解答和宣讲,实现守法宣教从“等群众上门”向“送服务上门”、群众从“被动灌输”向“主动学习”的转变。增强普法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视新媒体、新技术在宣传教育中的运用,依托各级各单位宣传资源,充分发挥各类大众传媒的宣传优势,形成了以报刊、电视、网站、手机客户端、“两微”公众号等为平台的“全媒体大普法”宣传体系,取得明显社会效果。

尽管讲

法治惠民服务工程――深化法治社会秩序构建

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原则,深入推进严打专项整治行动,建立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和保障体系,让群众在法治毕节创建中有更多获得感。相继开展“雷霆”“利剑”“整肃”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市刑事发案同比下降14.17%,八类刑事案件下降19.21%,命案下降39%,治安案件下降16.39%。以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探索建立“一中心四平台”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年化解信访积案1.76万件。大力推进“社会治安立体防控大数据、云计算应用平台”建设应用,其中“毕节天网视频、大数据云计算侦控系统”已建成并在七星关区、黔西县、纳雍县试运行。坚持“高规格谋划、园区式定位、集团化运作”思路,形成了“建设多元化、管理规范化、排查数据化、服务精准化”的四轮驱动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机制,实现“六项工程”建设县区全覆盖,七星关区特殊人群园区化管理模式在全省推广。

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进校园专项行动(杨启孟 摄)

生态文明法治工程初步形成――以法治手段推动绿色发展的有效模式

充分发挥法治创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坚决落实环境保护各项措施,开展最严格的生态执法,全力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持续开展环保执法“风暴”专项行动,以整治“黑废水”“黑烟囱”“黑废渣”“黑废油”“黑数据”“黑名单”为重点,立案查处生态违法企业103家,共处罚金450万元,停产限产40家,查封扣押3家,移送司法机关9件,有力震慑和打击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排查出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1620起,案件查结率75.37%。扎实推进“补植复绿”工作,对森林失火、盗伐、滥伐林木及非法占用林地等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签订协议弥补生态损失,共建立补植复绿基地46个2.69万亩,补植树木5548亩38.19万株。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2016年检察机关共查办生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74件83人。探索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黔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丁亚环境污染案成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立案监督典型案例,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胜诉。

毕节市人民政府健全制度扎紧依法行政的笼子

法治监督检查工程――推进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体系建设

着力完善内部权力制约和纠错问责机制,强化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构建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严防权力滥用和权力寻租。强化党内监督,落实市委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和文档记录,针对违纪的党员干部,开展个别约谈和集中约谈,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强化人大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并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6个,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执法检查。通过审议、执法检查、调研和处理来信来访工作,不断监督和促进地方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强化司法监督,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共受理立案监督案件268件,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56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3件126人,二审抗诉13件40人。(文字和照片均由毕节市政法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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