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果无故被黑为哪般?商业利益在作祟

2017-03-24 17:18: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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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篇“讨伐”随便果的报道在网络流传,标题中极具感官冲击力的词语令人血脉偾张,爆料者言辞切切,被讨伐者“劣迹斑斑”,颇赚了一把眼球。然而,去细究这篇报道的细节,却是疑点重重,在“时间” “人物” “地点”这几个基本要素上,都存在着诸多“硬伤”。

时间点“妙”不可言

这篇报道由某时报首发,首发时间是3月19日下午15点27分。这个时间点在外行人看来并未有什么异样,然而,做媒体的朋友看到了应该会呵呵一笑。没错,那天是星期天,恰恰就是约定俗成的休息日,各路编辑普遍都应该在欢度假期。但是,这篇报道却在首发四小时后,一窝蜂地被集体转载,俨然是接到了某秘密指令一般,动作整齐划一,场面蔚为壮观,散发着迷之默契。

如果说这里面没有人为操纵,全是业界良心,你信不信?

如果说这是大家为了我国媒体行业的兴盛而突然集体加班,你信不信?

反正小编我不信,大写的不信。

随便果自2014年末面世,已风风雨雨走过了近三年,就在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攀升之际,这篇报道在如此时间点横空出世并集体转发,这种局面确实令人玩味。

证人匪夷所思

作为一篇调查类报道,在缺乏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所选取证人的客观公正性就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就明确规定,“与一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这是为什么呢?

很显然,当证人有着明确利益动机的时候,他的话,不可信。

那么此文中,此关键王姓证人,是否属于此类情况?

小编不查不知道,一查真的大开眼界。原来在2015年之前,此人竟是以贩卖盗版光碟为生,后来见有朋友因卖四季优美随便果收入可观而萌生了不切实际的躺赚梦想。然而,当别人在公司制度的约束内踏踏实实勤勤恳恳卖货时,他却耍起了小聪明,申请小号进行乱价销售。

后来发现这样做也捞不到什么好处,每况愈下时,被经营同类产品的某新公司“诚邀加盟”,算是给了他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本来商业选择无可厚非,可他却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不断煽动其他团队的随便果经销商一起加盟新公司。

为了使大家可以“轻装上阵”,又鼓动他们一起强行向上级供货商要求退货,完全置最基本的商业规则于不顾,在遭到拒绝后恶语相向,并找出种种莫须有的理由抹黑随便果,以期通过此类手段达成自己的目的,未果。

在之后的时间里,他朋友圈中煽动性的话语频出,且就在今年1月份,还在参加此新公司2017年的活动,这也足以说明,此文中所谓的“证人”,无论是从过往历史,还是从商业利益的角度,有如此抹黑诋毁的言语,也不足为奇。

所以他口口声声爆料随便果品质堪忧,随便果拿不出检测报告,随便果的生产厂房是连小作坊都不如的单层民房,真的可信吗?真的应该被一家具备公信力的媒体采用吗?

小编经过详实调查后发现,事实与此证人所描述的简直是大相径庭:

四季优美随便果在近几年接连获得包括PONY、SGS在内的数十个国际、国内权威认证的证书;

四季优美拥有世界先进、亚洲第一条的全自动化青梅生产线;

四季优美拥有5000万的食品安全责任巨额保单;

地点耐人寻味

关于这里的 “地点”,指的是该篇报道首发的地点,即某时报。小编就不便多说了,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查查在2013年,作为社会公器的媒体与某大型水企业之间的一段同样耐人寻味的故事

小编学习后只想说,法律是保护公民和社会主体的最好武器,涉案记者被检察院带走调查,对簿公堂以某水企业胜诉并获人民币2亿元赔偿,小编只能说,黑的就是黑的,白的就是白的,颠倒黑白,法律不容。

然而,回首随便果的过往,类似的经历似乎已不止一次,稍微细心一点的读者不难发现,所有抹黑行径如出一辙,乃是中国商业社会不正当竞争的典型案例。网络黑手蔓延,不顾事实真相,蒙蔽吃瓜群众,肆意摆弄读者判断,似乎已经成为一种常态。

看到这里,一切似乎已昭然若揭,不知道作为读者的您,是否已了然于心。

最后,引用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先生的一句话,作为本文的结尾:世界需要新的商业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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