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征信违规受罚已成行业问题,多家金融机构中枪

2017-03-29 18:17:07 来源:

0浏览 评论0

近几年,互联网金融业态相继成熟,其中势头最为强劲的当属消费金融领域,而作为消金的有效补充,征信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同时也受到了监管层及众多参与者的广泛关注。

目前,我国征信行业发展还存在缺乏透明度、信用数据开放程度较低等问题。据央行公布数据显示,央行共收收录8.6亿自然人,以及1,811家企业和其它组织信息。其中,有信贷数据的只有3.5亿多人,剩余5.1亿人只有简单的身份信息,并没有其它金融信用数据。另外,尚有5亿人根本不在央行征信系统覆盖范围内。

而能够查询到这些数据的机构都有哪些呢?来看看到底有哪些类型的机构能够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吧。

政策性银行

国有商业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

住房储蓄银行

村镇银行

外贸银行

农村信用社(农商行)

信托公司

保险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

贷款公司

消费金融公司

财务公司

汽车金融公司

融资性担保公司

公积金中心

小额贷款公司

 

笔者发现,随着线上消费信贷业务的快速发展,线上征信授权查询的新型授信形式被越来越多的机构所应用,但这其中也有很多机构都曾在征信违规这件事上被罚过。略一搜索,

因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被罚的金融机构竟然有这么多!仅近期就有不少知名机构在列:

2017年3月,光大银行济南分行因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被罚10万;

2017年2月,贵阳银行因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被罚50万元;

2016年10月,民生银行因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被央行营管部处以人民币罚款40万元;

2016年10月,中信银行银川分行因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被罚8万元罚;

2016年10月,中国银行黔江支行因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被罚款5万;

2016年7月,重庆市阿里巴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因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被重庆营管部分别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

笔者做了个粗略统计,截至目前,被处罚的机构类型差不多可以拍张“全家福”了,不仅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等这类较为新型的企业在征信违规这件事上被处罚,就连银行这种技术、制度最成熟的金融机构也都不能“幸免”,且占据多数。

而广大网友对金融机构征信违规的投诉或咨询也真是不少,随便一搜就能看到多条此类信息:

可见,这一问题已经不是具体哪一家金融机构的问题了,俨然已经成为了行业普遍存在问题。

据笔者进一步了解,很多金融机构的征信违规都跟探索与第三方合作伙伴开展业务有关,会因为第三方合作伙伴对线上征信授权查询提示不到位导致违规的发生,这也正是新型金融机构所面临的成长烦恼。而除了征信违规,此前,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因违规发放贷款等问题被银监会处以人民币150万元罚款之事也跟其与第三方合作伙伴开展合作有关。

笔者认为,线上征信授权查询作为新的授信形式,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特别是涉及到与第三方合作伙伴的业务对接,更需要把合规放在第一位。

征信与消费金融是相辅相成的,消金的快速崛起,对于征信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使得征信市场也蕴藏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同时,征信行业的发展,能够对消金起到有效补充,不仅能够促进消金行业的良性发展,还有利于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促进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中国的征信行业立法始于2005 年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之后相继出台了《征信业管理条例》、《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等,逐步建立了以国家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多层次制度体系。

预计未来征信行业的顶层设计将更为完善,将在个人信息采集与使用的边界、数据拥有者和数据使用者各自的责任和权利、保护个人隐私、合理使用数据等方面更加明晰,行业发展将更有章法和更加稳健。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泉网视频